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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科字〔2022〕91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科字〔202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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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8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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