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25
生效日期: 2025-0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2024年1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管理,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科技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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