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7-24
生效日期: 2011-07-22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全省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形势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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