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8-02
生效日期: 2010-08-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财规审〔2022〕24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2年11月22日起实施。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直各单位:现将重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二○一○年八月二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严肃性,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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