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10
生效日期: 2022-07-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2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2022年6月10日附件1: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pdf附件2: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立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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