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两项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公告[2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两项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公告[2021]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和我省、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