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22
生效日期: 2024-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按照属地管理和便民高效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效率,切实增强缴纳义务人缴费体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1〕56号)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机关公告如下: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土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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