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4-09-19
生效日期: 2014-09-19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23]30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3年2月17日起实施。
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 2014年9月19日附件:《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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