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04-25
生效日期: 2021-04-2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3]206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3年12月4日起实施。
各市(州)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加强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4月25日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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