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04
生效日期: 2023-12-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黔单位: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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