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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财企〔2017〕56号

    财政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财企〔201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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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省级部门:为推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起建立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动态补充机制。据此,财政厅、省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于后,请遵照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9月19日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资金管理,确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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