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7-27
生效日期: 2010-07-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地方税务局,青海湖景区、东川工业园、生物园区、甘河工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及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和税源监控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以及核定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主动与国土、城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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