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12-29
生效日期: 2018-12-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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