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3-20
生效日期: 2020-03-20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其更正后财务信息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一)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被责令改正;(二)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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