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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1]2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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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委、办、厅、局: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和《江苏省省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苏财综〔2006〕11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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