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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行业所得率及带征率调整问题的公告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行业所得率及带征率调整问题的公告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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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的规定,我局将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行业所得率及带征率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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