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12-30
生效日期: 2023-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夯实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的物质基础,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第146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对象 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二、政策实施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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