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 工财发[2023]22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

    工财发[2023]2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财务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财务部(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2〕47号)印发以来,部分地方工会就更好地落实支持政策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就实施支持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综合考虑工会经费来源、用途及工会组织作用发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