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07-06
生效日期: 2009-07-0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规〔2022〕12号),本文自2023年1月1日起废止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高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制定的《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已经第7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7月6日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厦门市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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