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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 财政局 地税局关于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府办〔2009〕176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 财政局 地税局关于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府办〔2009〕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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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高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制定的《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已经第7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7月6日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厦门市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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