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11-04
生效日期: 2023-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第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医疗保障关系,维护职工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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