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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2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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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广州南沙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所得包括来源于广州南沙的综合所得(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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