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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6〕55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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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并请按照执行。   一、本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和《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以下简称“设备清单”),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关于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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