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9
生效日期: 2007-01-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现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中使用的税收执法文书、报表式样(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力度,切实贯彻落实。在贯彻中碰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附件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处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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