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04-19
生效日期: 2006-04-20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稽查一、二分局: 为进一步保证契税政策的贯彻实施,规范契税退税行为,依据契税有关规定,现就契税退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减免税规定退税 根据契税在登记备案环节征收的情况,对用拆迁款购房等符合契税减免政策规定,并已交纳税款需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屋坐落地的地税局提出减免退税申请,填报《个人契税(政策减免)退税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主管地税局要依据《天津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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