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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提高企业所得税审批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5〕2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提高企业所得税审批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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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税收政策服务,积极促进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管理、提高质量和效率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规范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目前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税务机关可以设置的企业所得
    责任编辑:ld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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