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7〕9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7〕9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稽查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要求,根据总局发布的第一批全文或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我局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已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
    责任编辑:ld023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