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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4-23
生效日期: 2019-04-23
发文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章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发文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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