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12-27
生效日期: 2011-0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文件执行到期。
2、失效/废止,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8号)本文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