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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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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5]31号)收悉,批复如下: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是1994年在清远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生化类原料药,其主导产品“普伐他汀”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
    责任编辑:duxue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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