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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5〕2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5〕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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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2004年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2004]运股财字第318/210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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