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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庆南川市燕京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庆南川市燕京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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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重庆南川市燕京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15%税率的请示》(渝国税发[2005]34号)、《关于重庆华葡桥梁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15%优惠税率的请示》(渝国税发〔2005〕11号)收悉,批复如下:重庆南川市燕京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设、养护、管理项目公路(南木公路)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重庆华葡桥梁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duxue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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