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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1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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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防范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监控管理,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监控管理,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效率,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同时组织开发了与之配套的《协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根据计划安排,总局决定于2001年1月1日和7月1日,分别在“五省四市”和全国推广使用该《系统》。现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责任编辑:duxue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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