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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2000〕3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200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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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福利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003号]和《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94)国税发155号]中规定
    责任编辑:duxue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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