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6-03-08
生效日期: 1996-03-0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做好199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现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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