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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49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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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鲜木薯、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具体范围见附件。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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