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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5〕1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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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效/废止,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 “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2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12月18日起实施。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加未烘焙咖啡、乙烯、机器零件等297项商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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