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02-26
生效日期: 2021-02-26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已被修订,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7号),决定对公告附件所列65项商品,延长排除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2、已被修订,本公告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于2022年4月16日到期,2022年4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4号),决定相关商品(合计95项)自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11月30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3号),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将于2021年2月27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65项商品,延长税委会公告〔2020〕3号规定的排除期限,自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9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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