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7-13
生效日期: 2020-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关联文件,《上海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公告》(沪财发〔2020〕1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5号)有关要求,现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称“新片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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