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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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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5号)有关要求,现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称“新片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
    责任编辑:me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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