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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公告 沪财发〔2020〕12号

    关于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公告

    沪财发〔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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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qu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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