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6-01-29
生效日期: 2016-02-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为进一步促进海南省旅游业发展,海关总署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有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告如下:一、对非岛内居民旅客取消年度免税购物次数限制,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元(含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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