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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4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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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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