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责任编辑:limengqi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