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8-19
生效日期: 2010-10-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已被修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本文中干姜、姜黄增值税税率由13%调整为11%
2、已被修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本文中的干姜、姜黄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3、已被修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本文中的干姜、姜黄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为统一政策,公平税负,现将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干姜、姜黄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11% 10% 9%。 干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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