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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省级)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7

辽财税〔2022〕209号

各市、沈抚示范区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教育基金会等13家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省2022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省级),并予以公布。

  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及时办理相关免税事宜,并严格区分其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财税部门反馈。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注销时,剩余财产处置违反《通知》相关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应纳企业所得税款。

辽宁省2022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省级)名单

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名称批准机构注册地址
153210000mj283127xj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教育基金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沈阳建筑大学办公楼405室
2512100005074104395辽宁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18号502室
351210000699404067t辽宁省上海商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
451210000692662039p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3-2号
551210000mj2800983j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层2门
651210000507406093m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82号辽宁建设大厦
75321000059092590x6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851210000051768984u辽宁省作物学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84号
953210000mj2831288j辽宁省向东丽恩公益基金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408室
10512100003189940410辽宁省仲裁协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9楼11室
1151210000mj28008879辽宁省香港商会省民政厅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中路1号701室
1253210000mj2831210j大连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省民政厅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楼104房间
13532100007816068644大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民政厅辽宁大连市西岗区长白街3号
 辽宁省财政厅 税务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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