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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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长城书画院等32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四批) 1.天津长城书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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