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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9]1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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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  为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同时满足财税[2018]1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非营利组织应对照财税[2018]13号文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可提出免税
    责任编辑:lir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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