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捐赠税收政策

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捐赠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 2019-06-06

鄂税函〔2019〕63号 

  国家税务局总局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税务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扶贫办: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55号)要求,为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神,推进脱贫目标如期实现,扎实做好扶贫捐赠税收政策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打好脱贫攻坚战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全省各级税务、扶贫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扶贫捐赠税收政策,切实减轻参与脱贫攻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调动全社会广大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
  二、强化部门配合。全省各级税务、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政策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掌握我省“目标脱贫地区”接受捐赠情况和扶贫捐赠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要在扶贫信息、纳税人优惠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制度,为精准高效落实政策、便利纳税人享受政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等方式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扩大宣传辅导覆盖面,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公告要求。要精准确定受惠纳税人群体,实施“键对键”网上沟通、“面对面”精准辅导,同时要做好2015年至2018年发生扶贫捐赠支出的纳税人追溯享受税收优惠的工作,及时提醒申报享受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四、加强督导检查。全省各级税务、扶贫部门要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大对政策的督导力度,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随时收集基层和纳税人政策落实反馈情况和工作建议,确保扶贫捐赠税收政策落地见效。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附件:湖北省“目标脱贫地区”名单
  
  一、贫困县名单(37个)
  (一)大别山区
  1.黄冈市(6)
  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团风县
  2.孝感市(2)
  大悟县、孝昌县
  (二)秦巴山区
  1.十堰市(8)
  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张湾区、茅箭区
  2.襄阳市(3)
  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
  3.宜昌市(2)
  兴山县、远安县
  4.神农架林区(1)
  神农架林区
  (三)武陵山区
  1.恩施州(8)
  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2.宜昌市(3)
  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
  (四)幕阜山区
  1.黄石市(1)
  阳新县
  2.咸宁市(3)
  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
  二、建档立卡贫困村名单(4821个)
  具体名单详见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官方网站。



  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