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2-31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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