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8-04-14
各地(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号)《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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