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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3-11-06

晋税征发〔1993〕41号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93)国税发第1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所附文书,由省局统一印制下发。

山西省税务局

199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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